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0-07-27 09:05:30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孟津县立即交办县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该诉求人反映的路通建邺城名为洛阳路通花园,位于孟津县麻屯镇麻屯村境内,该小区由洛阳路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该小区在自然资源局仅办理有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及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尚未办理(每栋楼的大《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二十四条“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及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2、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3、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4、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5、相关税费缴纳凭证;6、其他必要材料”的规定,前期需由开发商提供以上材料到自然资源局驻县城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后办理每栋楼的《大不动产权证》,之后依照业主申请可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书》。 日前自然资源局与开发商陈先生联系,称其资料正在完善中,待其大《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完结后,届时自然资源局将积极配合业主在法定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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