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0-07-27 10:23:52
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洛住保〔2019〕4号)中相关规定,凡在我市中心城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户籍需满足“具有洛阳市中心城区居民户口,且已满3年”,同时需符合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其它认购条件。
您可登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官方网站查看了解经适房相关政策及认购条件(www.lyzbj.org.cn)。
经联系已告知,诉求人已清楚,疫情期间请广大网友做好疫情防范、防控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