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0-07-22 17:47:0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根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洛发改【2018】3号)第三条第一款:“非保障性住人与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执行”。该物业公司在交房时已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物业收费标准为1.1元/月/平方米,且缴费方式约定为半年或整年缴纳,所以物业公司按照整年且全额收取物业费并无问题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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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_3838oC41...
2020-12-12 20:44:18
回答非所问,签订合同是两年好不?不签订就不发钥匙,签订了才知道全是霸王条款!你可知否?不知道就不要作答!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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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_I36zP619...
2020-11-24 11:20:34
他不按照协议履行啊,给广大业主服务的,服务的啥都没有,收钱倒是收的积极, 一年又一年,没有服务哪里来的服务费,为啥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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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03798
2020-07-23 03:49:19
垃圾遍地,污泥横流,居然收一块一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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