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体育局 2020-07-20 15:38:48
一、体育中心基本情况
1、2006年5月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体育中心,副县级事业单位,隶属市体育局。经费形式为自筹自支。
2、主要职责:负责财政投资的西工体育场、新区体育公园、新区体育场馆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和经营;为各类体育训练和教学活动提供场馆设施和服务;组织开展多种经营;完成体育局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诉求情况回复
1、按照体育中心的工作职责,利用体育场馆的附属设施搞好经营,同时体育场地包括体育场内场及外场供体育训练、比赛及对外开放,并且开放时间在场地入口等显著位置设有公示牌。
2、在市财政经费允许的情况下,逐步减少附属设施的出租,出租房屋用于体育项目的比例不低于50%,体育中心将利用现有场地资源,进一步服务好健身群众,给群众一个集休闲、娱乐、健身为一体的体育公园。再次感谢你对体育中心的关心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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