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教育局 2020-07-20 17:24:27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接到诉求后,我局高度重视,对反映的退费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对相关民办学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下达了约谈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提出要求:一是严格落实省厅关于疫情期间的收费退费规定,严格执行学费(保教费)收费规定。二是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三是要求相关学校认真自查整改,杜绝违规收费行为。四是要求民办学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好解释沟通,说明情况,按照政策要求该退的费用,及时足额退还家长,达到家长满意。
洛阳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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