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0-07-22 16:57:1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档案室工作人员的确出现了脱岗现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档案室工作人员按照《宜阳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机关作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宜民[2017]22号文件精神进行处罚,根据文件规定对档案室工作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在全局会议上作出检查,扣发两个月文明奖,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宜阳县民政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