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0日下午我被洛阳市房管局经适房申报中心保安欧打后,向110报警后,长春路派出所出警的是两个协警无一正式民警,在我一再要求下,他们才通知有正式民警出现场。因我不接受调解,要求民警依法处理!随后,出警民警把此案移交治安中队,在此后五个小时等待中,出现的种种乱象列举出来:—出警民警移交治安中队后,姓魏民警把我和两个房管局打人保安一同带到一个调解室,首先对我询问,在询问过程中多次接受打人保安递上香烟,其后,民警魏表示这么小的事件,他们也处理不了哪去。然后,当着我的面又询问涉案两个保安,两个保安在询问过程中一直强调,我和工作人员发生吵架影响办公他们才动手,在此情况下,姓魏民警脱口而出:只要你们单位开出书面材料,证明他扰乱公共秩序,我就拘留他!做为一个公安民警没有做出任何调查清事实情况下,当着被害人面说出这种话,还有没有公正可言!既然两个保安做的很对,为什么他们不报警,而是我报的警呢?
二:另一个民警带我到派出所办公楼二楼做完笔,回到治安中队办案区,我看到两个保安坐在民警旁边有商有量做着笔录,我看到后,非常惊讶!有如此办案,这么随意。我当场对此提出异议!并且指着办公室的监控说这可是有记录的,他们听后依然我行我素!
三:姓魏民警在我下午四点左右到达派出所治安中队直到晚上九点多离开派对时,他在办案过程中一直着便装,无佩戴执法记录仪,并且多次大声恐呵我,并且其中还有限制我人身自由,在此情况下,我当他面向110报警投诉!想问他这种行为符不符合公安部门相关纪律及规定!办案民警魏种种不正常,不规范行为,我多次在现场向市长热线110联动中心投诉举报,至今无任何单位和部门向我了解核实和调查!
综上所述,对我本人所遭受伤害,本想通过报警,以求警方帮助和公正处理,可是上述现象让我非常失望!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7-14 17:38:40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到。经核实,2020年7月10日下午17时许,长春路派出所接群众冯先生报警,称其在房管局办理业务时,被保安殴打。民警受理该案件后,依法展开调查,办案民警分别在办案中心询问室对违法行为人张某、王某进行询问(并非报警人说在值班室询问),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王某处以警告行政处罚。办案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全程依法依规,如您有更多线索或情况想要反映,请到长春路派出所信访大厅进行反馈。地址:丽新路6号(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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