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小区按街道物业办要求进行了续聘选聘投票,过半业主同意选聘。随后小区给街道物业办提交了招投标的选聘方案,街道物业办不予批准,要求由业主们选出五家物业公司,报由物业办同意后再进行全体公投决定选用哪家。
业主们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质疑物业办这样没有要求法规依据,物业办王主任开会时却说,必须按他的要求来。在业主们的再三要求下,街道办事处领导同意业主们就招投标的选聘方式进行入户调查,并同意了调查票样。
但当入户调查进行了过半数以后,街道物业办却仍以缺乏监督为由,要再次进行重新公开投票,并拿出一份选聘工作流程表。之前业主们再三要求,街道物业办都没有提供的纸质流程说明,如今却拿出一份不知有何公信力的流程表!
请问这样的工作方式合理吗,洛阳市选聘物业公司,有没有合理的明文流程,还是任由个别主管搞一个人说了算,街道办事处坐视不管?
并且5月底辉龙物业公司在续聘选聘公开投票前和投票现场,公然张贴贿选材料和拉票贿选,街道物业办领导就在投票,却坐视不管!领导还在投票现场对业主说,不允许建业公司以后接管本小区,他要平衡下辖范围内的物业公司。这是要干什么!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0-07-10 16:24:36
网友您好:
关于双溪部落选聘物业一事,6月16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向办事处物业办提交了选聘方案,经办事处物业办审核,认为该方案不能够真正表达民意,不够公开,第二天已给予回复,该小区业委会重新制定选聘方案,由于选聘方案一直未能确定,造成小区内部分业主误解。目前,该小区业委会已组织业主投票选择选聘方式,以达到双过半的选聘方式选聘物业公司,为保证广大业主利益,办事处将对投票票数予以核对,并督促业委会将投票结果在小区内明显位置予以公示,做到选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感谢您对我办的监督与支持!
洛龙区古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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