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龙门园区管委会 2020-07-03 16:23:52
网友您好,郜庄安置房建设在洛龙区裴村西北侧,龙门园区建设发展局、龙门园区旅游集团、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郜庄社区两委共同参与,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征迁群众在签订征迁安置补偿协议后,过渡期间将按被征迁人申报的安置房面积每月6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发放过渡费,安置房为多层建筑,过渡期为24个月。超过过渡期限还未进行房屋安置的,过渡费按照每月12元/平方米的标准发放。
本次征迁补偿安置采取房屋置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
1、房屋置换:房屋置换面积以有效宅基地面积为依据,1997年12月31日以前的宅基地持宅基证的按照200平方米以内1:2的原则置换安置房,超出200平方米的按照1:1的原则置换安置房。超出200平方米的部分,如果放弃置换安置房的,按照1:2的原则置换面积后,进行货币补偿。
2、货币补偿:对自愿放弃安置房的被征迁人,按以下标准予以货币补偿:
在有效宅基地范围内实际已经建成房屋的,按以下标准补偿:一二层房屋(不含地下室)砖混、框架结构按3000元/平方米补偿。郜庄整体征迁改造安置宣传手册于2020年4月发放到郜庄每家每户,请您查阅!
此次征迁不会降低居民生活水平,同时解决了郜庄多数居民用水困难、居住困难等生活问题。安置小区配套有高标准的卫生室、养老服务中心、办公楼宇、地下车库、城市游园等基础设施,区域周边环境将得到显著改善,群众生活质量将显著提高!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