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4年使用公积金贷款18万买房,当时选择的还款时间是15年。上周已经提前还款了。当时贷款时缴纳了1100多的担保费有发票。请问提前还款后这个担保费能退吗?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07-01 13:11:53
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的关注,您所提的问题回复如下:2014年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您所交纳的担保费是洛阳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收取的。洛阳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是依据国家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2000】108号《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按洛政批【2000】48号文件,于2001年1月11日由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专业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根据《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第七条“担保公司是为借款人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提供专业担保,收取服务费用,具有法人地位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因此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服务时,借款人需向担保公司交纳一定的担保费。客户在签订《委托担保及反担保抵押合同》时,一次性交纳担保费,担保费不再退还。
您也可致电洛阳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64812749,进行详细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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