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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西工区唐宫新城回迁房商品房被抵押查封

    关于对西工区房管局不作为和唐宫新城回迁房商品房被抵押查封问题的反映

    洛阳市西工区唐宫新城楼盘问题5年之久,归根结底是相关主管部门不监管,期间经历多次群众举报,房管局也仅以罚款草草了事。正是这些不作为部门的纵容,视若罔闻,给群众生活带来了巨大影响,老百姓怨声载道。

    6月16日,全体唐工新城业主就唐宫新城开发商初拟定的霸王购房合同事项,向西工区房管局进行反映(尤其是补充协议部门对全体业主存在诸多明显不公平,不合理问题),请求予以监管。房管局负责人直截了当向来访群众声称,该合同为方管制式合同,补充协议也是制式合同的一部分绝对不能更改,不予支持,拒绝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该错误说法和唐宫新城开发商与业主讲法一致。试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同要体现责任对等,公平交易原则,洛阳市西工区房管局面对明显违背公平交易的合同,和开发商口径一致,沆瀣一气,站在公平正义的对立面,坚决不履行市场监管责任,该部门维护的到底是开发商的权益,还是维护的群众基本利益,中间是否有官商勾结问题?不得不让老百姓疑心重重。

    6月18日,洛玻拆迁指挥部打电话通知洛玻拆迁户交尾款领钥匙,经查询5号楼和7号楼诸多房子已被开发商抵押、甚至还有被法院查封等现象。在房子被抵押查封的情况下,开发商仍欺骗回迁户领钥匙.开发商一再欺骗业主,还多次强迫业主缴纳全款,还不履行拆迁协议条款。取得预售证却不通知网签,开发商声称缴纳全款才有资格办理网签。开发商迟迟不愿公布预售合同内容,已签几户支付全款的预售合同中出现多处明目张胆不平等条约。针对以上问题,全体业主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走访,请求予以监督,可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解决!【开发商声称所谓的商品房开始网签,实际只签几户支付全款的,不交全款不给网签,甚至合同里多处不平等条约;所谓的回迁房开始交房交钥匙,实际上大多数房子已经被抵押被查封!】住房乃民生之大事,迫切希望政府领导能够为我们老百姓做主,洛玻新城全体业主强烈要求政府介入,第一防止事态扩大化,监督开发商尽快解决查封问题,防止查封事件再次发生,政府进行监管尽快跟业主签订合理的预售合同。

    现针对洛阳市西工区房管局一贯的立场和做法,现向洛阳市人民政府进行反映,请求市政府对此项由来已久的房屋开发问题,对西工区房管局予以巡视调查,给群众一个说法,还问题原因以真相。 

    唐宫新城全体业主

    2020-6-28

    网友834573 2020-06-29 评论18 浏览7769 编号 20200629175059692 [西工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0-07-02 11:44: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网友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立刻安排专人调查处理,经查,5号楼和7号楼系回迁安置房,其为回迁安置户,诉求人反映部分回迁房被抵押和查封,我局建议回迁户遗留问题应找拆迁指挥部解决,我局将约谈开发商就解押和交尾款问题提出明确意见:一是建议开发商尽快解押,办理网签手续。二是暂缓收取尾款,按拆迁安置协议约定执行。反馈诉求人,其表示理解。感谢网友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西工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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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希望政府部门把唐宫新城拆迁安置户们的诉求过问一下,不要让无助的百姓再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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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良开发商老板应该重判!30年以上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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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为西工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点赞!你们对网友万般焦虑千般担忧,涉及到能否保住自己用一辈子血汗钱购买的棚户区改造回迁房问题的及时回复,给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老百姓民生问题的关注,有了希望!希望你们继续关注这家开发商把回迁户交了全款、提前交了物业费、领了钥匙的房子抵押出去的重大问题,这种抵押合法合规吗?如果它们到期还不上抵押款,会出现什么问题?敬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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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家开发商不知想干什么?一边用种种不要脸的手法,哄骗这些搬迁户交了全款,一边又把回迁楼抵押套取钱款,致使这些拿一辈子积蓄买了回迁房子的可怜住户,交了全款的房子却不是自己的,甚至已被查封!!!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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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况属实,业主们等了5年,等到交钥匙的时候,开发商好洛玻把房子又抵押银行了,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也能抵押贷款,这是监管部门不作为,业主们要求政府部门给我们解决问题,立即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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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是这一家开发商,已经被委认继续开发同一地点的二期开发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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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况属实,千真万确。迫切希望党和政府出面解决,为百姓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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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政府保护老百姓权益,因为住不上房已经忧心忡忡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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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谁能帮帮唐宫新城的老百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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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房屋,对于其行为,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要求退房;解除合同并返还房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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