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一号白纸黑字的文件,房屋买卖合同上,开发商出让给业主们的地块编号:YD2011-16、地块面积:70035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使用年限:2011.9.13日——2081.9.13日。房产证上,土地权利人:全体业主所有(1-7号楼648户业主)。
1、为什么可以在住宅性质的土地上盖门面房呢?收益和权属该归谁?
2、2013年竣工交房的小区至今2020年,7年的时间,两大块业主们应有的小区配套绿地、地面停车、休闲娱乐等,为何不开发?
3、为何2013年已经验收的小区,目前地块权属和界址依然存在被霸占?
4、应该规划的学校用地,为什么大面积占用一期的地块,其他楼盘分摊了多少地块给未建设的学校用地?
5、住宅性质的地块,可以随意规划、占用、私改性质吗?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0-06-18 15:49:03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YDJ2011-16号宗地于2011年摘牌,该宗地占地面积为70035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兼容20%—60%居住)。16号宗地内规划有住宅、商业、学校及物业用房、景观道路、车库还有相关公建配套设施,其中6栋18层住宅楼最先建设,随后建设了临街商业。一期6栋住宅楼只是该宗地规划内容的一部分,并且已按照不动产登记条例进行合法合规的分户登记,不存在宗地权属被侵占的问题。伊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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