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购买了万鸿园经济适用房,当时首付50%,在市民之家的时候开发商告知贷款需要等银行打电话面签以后才可以,我们一直等银行电话,中间咨询过房管局和开发商的经理,告知国家政策原因不好贷款,让耐心等待,结果在今天收到万鸿园开发商快递过来的退房单,单子上写的多次与我沟通无果,未及时缴纳剩余房款,认为我不急需房子,把房子让给急需的人。开发商捏造事实,欺骗老百姓,想问问政府,万鸿园的这种做法是否是合法的,我们老百姓要去哪讨回公道,买个房子都已经很困难了,为什么开发商要糊弄老百姓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0-06-15 17:33:37
网友您好:
根据诉求人反映的问题,经联系诉求人已到我中心窗口反映,工作人员已向其解答,诉求人已清楚,疫情期间请广大网友做好疫情防范、防控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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