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阳市洛龙区政康苑小区的住房,现计划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在办理装修手续时,物业除要求签定承诺书,缴纳保证金外,还以需提供额外服务为名收取3元/平方的装修服务管理费。但查询该物业公司收费公示牌,无此项收费明细及标准。请问,该公司收费是否合理?做法是否妥当。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0-06-15 10:03:07
网友您好:
依据洛发改(2018)3号文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房屋装修期间,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装修禁止行为及装修管理服务费标准等。装修管理服务费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收费场所公示。装修管理服务费包含装修垃圾清运费用、装修工人出入证件工本费、装修过程中日常管理费用等。业主装修应符合国家装饰装修有关管理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及费用,由业主承担。 执法人员已要求该物业公司严格执行洛发改(2018)3号文件,并在收费场所公示装修管理服务费标准 如有其他价格问题,请致电0379-6515650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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