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0-06-10 17:34:28
网友您好:经电话联系,已告知:我市灵活就业人员银行批量扣款时间经与社保部门商定,为每月的20日、22日和25日三天,在此期间,只要缴费人银行账户余额充足,缴费计划正常,扣款成功一次即视为缴费成功。根据豫政[2016]77号文件精神,按目前我省的征缴模式,税务部门需按照社保部门传递的社保费征缴计划进行征收,社保部门为落实疫情期间有关优惠政策,调整了医保系统,所以三月份灵活就业医保计划传递较晚,造成税务部门接到缴费计划时已错过了20日和22日的两次批扣,因此,才造成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和医保分开扣费。目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可通过可采取洛阳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网点实时缴费、和银行部门签订扣款协议后按月自动扣款缴费、网上税务局 APP 缴费、网上申报缴费http://henan.chinatax.gov.cn)、微信关注“河南税务”公众号缴费、支付宝-城市服务-自然人社保征收、税务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缴费等方式缴费。自己主动缴费后,银行不会重复批扣,刚交过费,存在需要汇总上解情况,社保部门记账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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