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洲蓝郡外围违规建收费停车场事件已经持续半年有余,在有关部门的包庇纵容下,宏伟置业、宏伟物业、鑫盾停车服务公司竟然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所谓的停车场备案手续,大部分工程已经施工完毕,请相关部门彻查整个停车场规划是否合理合法,是否能保证人民的安全?
请相关部门以实际行动贯彻全国、省、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一、“洛阳市停车场管理规定”规定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管理;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停车场……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监督管理。也就是说停车场必须由前者规划审批后才能建设,合格后才能由城建部门办理“收费备案”,再以“收费备案”作为建场依据再行建场,现在显然是本末倒置。给一个未建的停车场尚不知道其建后是否会有违规、是否能合格办理“收费备案”,这怕少见,不合法理。
二、国家、省、市对建设停车场都有相关的法律条例办法规定:“道路安全法”规定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应符合道路安全通畅,但蓝郡停车场明显有多处违规。
1、“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提出:停车场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停车场出入口距交叉路口须大于80米,而蓝郡停车场入口正好对着交叉路口,其入口设施和两个人行斑马线之间的距离不到一个车长的距离。
2、蓝郡停车场出口设施正好和蓝郡小区出入口墙壁齐平,停车场出口通路和小区出入口通道重合,而且小区出入口为一陡坡,这一隐患严重影响小区业主和停车者的安全。
3、停车场外围只有高约10多公分的车挡,它和人行道及盲道没隔离措施,这不安全。
4、消防法规定不得堵塞通道,而停车场将消防通道堵住。
由于没有经过相关部门规划审批,停车场建设单位鑫盾停车公司在建场中又没有咨询有资质的部门,所以必然出现上述问题。
三、对于蓝郡停车场建设中的问题,蓝郡业主多次向科技园办事处等部门反映,并多次上访。业主与鑫盾停车公司的施工人员多次发生冲突,110多次出警,电视台也来采访报道,但科技园办事处未引起重视,拖延推诿,甚至在停车场已建成这么长时间还要电话统计业主是否同意建停车场,这不是明显的在继续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吗?如果要想尽快解决问题何不将公安交警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消防部门等召集在一起,到现场勘察了解,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处理,这不是更快吗?现在再去调查业主谁同意或不同意实在是没有多大意义,绝不可能因为哪一方的人数多少为主来判断停车场建设的过程是否合规和停车场本身的合法或违法。
现在的问题已经不单是蓝郡业主和建停车场的相关单位的问题,而更多是涉及更大范围的人的安全和利益,涉及到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落实的问题。
当前我市正在贯彻全国、省、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强化事故预防工作,希望政府能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切实听取群众呼声,组织政府相关部门深入现场依法依归处理,也算是落实贯彻全国、省、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一个实实在在的行动!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0-05-19 11:03:40
网友您好:
关于蓝郡停车场建设问题,我办已进行了深入调查,已将调查结果上报区城管局,待区城管局下达处理意见后,我办将依据处理结果依法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科技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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