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涧西区广文路七号院野蛮施工、推诿扯皮难题
本人七号院12号楼居民,平时遵规守矩,按时全额交纳物业费,对小区改造大力支持。5月26日-27日楼顶施工,太阳能热水器自26日即断水,27日晚7点上楼顶检查,发现上下水水管被强行拧断且热水器移位,下楼后正遇武汉路办事处李某(男),告知其情况要求尽快给予维修恢复,李某答复27日即联系解决。28日早7点电话联系小区物业人员李某(女),告知其太阳能损坏情况,要求物业给予联系维修,李某讲:一是物业已提前在小区门后写出通知,要求业主按时自行拆除太阳能水管,业主没拆,要承担太阳能损坏责任;二是施工方有要求,不会动业主的太阳能,业主要拿出施工方损坏太阳能的证据,找到具体的人,否则我们物业很忙,没时间管;三是施工项目是武汉路办事处搞的,是市政工程,太阳能损坏,物业不负责,之后在通话中直接挂机。28日下午6点,再次电话联系武汉路办事处李某,李某讲:已问过施工方经理,施工方经理说没有毁坏太阳能的情况,施工方是城建局安排,和武汉路办事处无关,但可以帮助业主联系项目监理反映此问题,另外要业主本人提供施工方损坏太阳能的证据。
太阳能断水已3天,疫情期间公共浴室歇业,连续大风高温天气洗不成澡!小区施工导致太阳能损坏,无人担责,要业主提供证据,楼顶施工难道要业主在楼顶24小时蹲守!小区改造施工第一天即在门卫室旁设摊贩卖燃气热水器,怎能不引人遐想?
物业向业主催收物业费甚是积极,出了问题业主维权,推诿扯皮、无人问津!物业推办事处,办事处推城建局!惠民工程变为坑民、扰民、愚民!以人民为中心止于口号!物业服务方变成业主管理人,一个通知概不负责!没事儿是党员,有事儿绕着走,一个不耐烦,直接挂电话!
我们居民没招谁、没惹谁,利益受损维权无门!请帮助解决此坑民、扰民、愚民问题!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0-04-30 13:51:5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您所提的问题我办社区工作人员已于施工方协调,等楼顶防水做完后由施工方对热水器进行维修,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理解!
涧西区武汉路街道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