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2020年了,孟津县为何在19年及2020年征地问题上依旧沿用孟政〔2009〕18号文件这个11年前的赔偿标准,二拒不采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6月8日已将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发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该文件号为(洛政办〔2018〕49号)?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0-04-17 09:07:54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孟津县立即交办朝阳镇政府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网友反映的文件系洛阳市市区所执行标准。在未接到上级通知之前,朝阳镇辖区内征地拆迁均按照《孟津县县城建设用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孟政〔2009〕18号)文件执行,具体情况可到朝阳镇政府咨询,咨询电话:67879901。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