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保障性住房的物业费应该由有物价局,发改委审核批复,2018年3月该小区业主信访物业费,发改委说物业费在核定,现在两年过去了,东方光源二期马上都交房了。物业费定价合算出来没?上传的图片是2018年的问政截图。
物业费 光源 定价 经适房 问政 小区业主 截图 物价局 老城区 合算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0-04-13 16:55:4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发改委进行办理。经了解,目前东方光源小区的物业公司正在提交申请材料,待材料齐全后,区发改委将依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洛发改〔2018〕)3号)为其办理物业收费批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