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危害性大,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常造成人员受伤甚至死亡。但是现实中对交通违法,尤其是行人、非机动车的违法惩治力度不够。
根据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即使顶额50元,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根本不在乎,尤其在考虑了被处罚的可能性以后。尤其是骑电动车的,跑的飞快,在交警面前闯红灯根本来不及拦截,而交警也不可能放弃路口的管控去追,所以除非在某些大路口,严查期间安排十几个交警协警,否则根本管不住。
那么为什么机动车闯红灯的就很少呢?就是因为机动车有号牌,而且驾照只有12分,一次闯红灯就6分,2次就要回炉学习了!无论是处罚的可能性,还是处罚的力度都够,才能逼迫机动车驾驶员守法!
3月2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
交通违法行为显然违反了社会约定,是对社会信用的一种践踏。应当纳入诚信系统。
同时,交通违法行为一旦纳入诚信系统,将让违法者处处受制,也是对其的一种威慑。
附图为洛阳交通实景,没有交警的地方非机动车能够遵守交规的十不足一,闯红灯的占去一半,而能在停止线内等候的更是基本没有。其中还有骑车带着一家三口车缝里闯红灯的。真的该下力气整治了。
靠着集中突击整治反弹会很严重,之前每年都整治,但过后从未见好转。只有常态化,依靠行之有效的制度,依靠严格的执法,依靠足够的惩戒作为后盾,才能真的改观。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4-02 10:47:5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一直都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针对此类问题,洛阳交警一是加强固定岗店或重点路口的秩序管理,进一步提高民警、辅警责任心、管事率,积极查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加强路段巡逻力度,对发现例如非机动车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3月份,共查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395例。
针对您所述诚信档案的问题,因交警部门为执行单位,我们会向市文明办等上级部门反映此情况,同时也请您向市政府相关单位反映,构建和谐交通,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