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咨询] 请问特殊门诊报销比例

    请问新区三院特殊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lyd_3838mC350704o 2020-01-21 评论0 浏览1494 编号 20200121061033101 [医疗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0-01-21 09:15:26

网友:
        您好,我市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用药报销按照洛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洛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第十三条“特殊疾病门诊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不分段计算,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在限额内支付。支付比例为:在职人员为80%,退休人员为85%,城乡居民为80%,其中城镇居民乙类药品及诊疗项目首自付10%,城乡居民乙类药品及诊疗项目首自付30%”。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