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彤辉水天伊色小区物业乱收费, 我与2018 年和彤辉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住宅一套,截止2020年1月尚未验收交房。 现在彤辉公司让领取钥匙可以先行装修,我在领取钥匙时却被告知 如要想现在装修 必须从2019年7月开始缴纳物业费,不交这一段时间的(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不给办理入住、装修手续,不给通水电。我明确告知物业公司,他们这是违法行为,他们拒不改正违法行为。 根据 洛发改〔2018〕3号 第八条 物业竣工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包括业主空置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自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交纳。 我应该是在彤辉公司正式交房次月才应该缴纳物业费,或者是应该从2020年2月缴纳物业费 。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0-01-19 15:01:49
经调查,彤辉公司按照合同19年7月份是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但是业主没有办理领钥匙、交房程序,所以需要从19年7月开始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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