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900套市级统建人才公寓可以申请吗?如何申请,有什么条件
回复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01-15 11:04:36
网友您好:
洛阳市统建人才公寓入住对象为青年人才。
按照《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 (洛办【2018】18号)明确:“住房补贴主要有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和青年人才公寓三种方式”;“青年人才是指我市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驻洛高校、我市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引进,或在我市创办经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企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QS世界大学最新综合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青年人才除可以选择申请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外,还可以申请青年人才公寓,但只能申请其中一种方式”;“ 青年人才公寓面积标准以60 m2、90 m2、120m2为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最高可以申请60 m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高可以申请90 m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最高可以申请120 m2,均最高免除3年租金。”
文件还明确了青年人才申请入住人才公寓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在我市城市区无自有住房,且在我市城市区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自有住房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私有住房和安置的拆迁安置住房”。
具体的申请流程是:
1、青年人才根据自身需求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市房管局提交相关资料;
3、市房管局牵头组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公积金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进行联审(联审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将联审结果提交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工作联席会议进行研究,确定人才的补贴方式和标准,在市房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4、市房管局根据联审和公示结果,向申请单位反馈《人才住房补贴审核通知单》,列明审核情况;
5、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向通过审核的青年人才分配青年人才公寓。
此办法适用于2018年6月21日后我市引进的人才。洛阳市统建青年人才公寓将于2020年下半年交付使用,届时将向社会发布通知,方可申请入住。
具体细节您可以查阅《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试行)》。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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