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9-12-25 10:28:09
网友: 您好!
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诉求人反映低保对象医疗费用的问题,洛龙区民政局及时与区医保局进行了联系,12月23日下午14时45分,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与当事人联系,向其解释了相关政策和低保对象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具体流程。低保对象参加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名单每年1月由洛龙区民政局向区医保局提供,因当事人为2019年8月新增低保对象,所以不在2019年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直补名单之中,2020年1月份将其纳入困难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名单中,当事人对此答复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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