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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区地上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已经毫无争议!物业公司不经业主同意发公告!通过抽签的方式让部分业主拥有地上车位的使用权(可能要交一定的管理费),让其它业主不能回家,让自己的爱车不能正常回到小区!我看过小《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根本就没有这样的约定!物业这样擅自决定全体业主的车位的使用权,有无相关规定!?经洛阳市政府哪个部门批准?而且小区物业擅自把小区的地面车位上装了铁管,阻止业主们正常停放车辆!希望高新区管管这样的物业!而且还强行收取业主的物业费滞纳金!(先是不收物业费,打110也解决不了问题,后来强行收取滞纳金,到相关部门反映,都解决不了问题,没办法业主只好交了将近2000元的滞纳金)
业主 车位 物业 滞纳金 小区 物业费 解决不了 使用权 强行 收取
回复部门:高新区 2019-12-09 16:36:35
网友,您好: 经了解,由于小区内车辆停放混乱,堵塞消防通道,为确保小区消防安全,规范内部车辆,物业现进行车位管理,同时社区也已督促物业在管理小区同时,做好向居民的解释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瀛洲街道办事处 201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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