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2019-11-11 11:42:41
客户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一、关于供水管理方式。一般来说,同一栋建筑,或者全部移交给水务集团进行抄表到户管理用水,这种客户成为“抄表到户客户”;或者全部由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这种客户成为“总表内部的非抄表到户客户”。目前,我公司辖区内应不存在同一栋楼交叉管理的情况。
二、关于代收城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问题。按照《洛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我公司仅负责提供收费平台代收费用,住户的信息核对和数据上传由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中心负责。总表内部非抄表到户客户如对收费有异议,不属我公司管理范围,可向区垃圾费征收办公室咨询反映。
由于您所留联系电话无人接听,因此无法直接与您联系告知上述情况。如您仍有疑问,请直接拨打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9610001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