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问题多,谁来管管物业公司?我遇到一个物业公司,在抄水表时,租户没有用水,可是5年中却是三年未用水,两年在用水,租户想看水表,就是不说让去看。我核了抄表表,明显是抄串户,可就是不承认抄错了户,而且还一直在逼着租户交水费。真是投诉无门。还有一个物业公司,车位业主买了,还要每月交50元管理费,而且在进入地下停车场车位时还要掏200元买一个卡放车上才能进入,而这个卡质保只有3个月,坏了要修送厂家,业主掏邮费,若发生50之以上修理费,也要业主承担。还有储藏室(产权是业主)也要业主每月交50元管理费。管什么了?不知道,但是费得你交。还有地下车位没有卖出去的,停车收费:一个晚上10元,白天5元。这个收费应该,但问题是这多么收费,钱去了哪里?无人知道。还电梯里的广告宣传收入等等,是不是应该让业主明白这些收入用到了哪里?上述说的是额外的,正常的物业费每户每平米0.9到1.8元不等,都正常交了。谁能说清楚物业公司的帐目。而且业主遇到了问题,不知道向谁投诉?
建议政府在房管局内部设一个物业公司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业主投诉,对物业公司收支帐目进行年审,对审计结果向业主公布,对于乱收费、高收费要进行处罚,切实保护老百姓(业主)利益。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9-11-12 17:28:45
1、自来水水表问题,怀疑水表计量不准时,可向供水部门反映,鉴定核准是否存在失准问题。
2、车位管理费、储藏室管理费问题,按照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及停车位购买服务协议为准。
3、车辆通行证问题,根据《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洛发改〔2018〕3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车辆出入实行证(卡)管理的,应当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每户免费配置三张出入证(卡),为车主在本小区停放的每辆机动车免费配置一张出入证(卡)。需要多办或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的,可按制作成本收取工本费,除此之外不得再另行收取押金及其它费用。”
4、停车收费问题,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定价管理形式。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洛发改〔2018〕2号)第二条第二款:“除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外,其他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5、公共收益问题,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或者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已将相关情况告知诉求人(13603795579)。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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