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今年准备通暖气,是按照平房计算,物业通知说明年要使用流量计算的方式,需要缴纳流量表的费用2980元,请问这个收费有标准吗?哪里能查到?
回复部门:热力集团 2019-11-06 09:23:39
网友您好!
我省规定2010年10月1日后新竣工的居民住宅一律实行两部制热价,分户计量;目前我市供暖有两种收费方式:按面积和分户计量。没有安装分户计量仪表的用户,按面积热价计收热费,每平方米为0.18元/天,多层按建筑面积的90%,小高层按86%,高层按82%计收热费,新建居民住宅一般按表计量,执行两部制热价,先按面积热价预交,供暖结束后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全年热费=基础热价+计量热价,基础热价为面积热价的30%,计量热价为0.142元/kwh(流量表计算没有封顶);流量表收费标准仅限于我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分户计量小区用户,如还有其他供热相关问题可拨打我公司二十四小时热线电话咨询。热线电话:63005678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