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西工区
2019-10-18 09:23:19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经我办高度重视,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洛发〔2011〕25号)中“一个社区原则上以3000户左右为宜”的社区布局规划原则,为了更好地开展社区各项社会工作,高质量的服务辖区居民,我办据市政府审批,将上阳路社区(10974户)分为丽春东路社区(5621户)和上阳路社区(5353户)。 同时,根据《洛阳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全市城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用房交付使用审批程序的通知》(洛社办〔2013〕5号)文件精神,开发公司在建设名门万象项目时已将社区用房纳入规划范围,并办理审批手续。目前,办事处、社区已依照规划图纸接收该社区办公用房。 三、为确保小区内的安全,本小区居民可刷门禁卡从南门出入,外来办事的群众从九都路设立的专门通道进入。因当前九都路改造尚未完工,无法设置专门通道。关于社区办公产生的水电费问题,由街道办单独结算。
西工区王城路办事处
2019年10月18日
网友满意度调查:
好评数0
差评数0
-
网友519475
2019-10-18 15:18:36
开发商可以为社区提供用房,但不能建在居民楼里!影响居民生活,扰乱小区治安!这到底是为民服务,还是扰民?
顶+1
踩+1
回复
-
网友519475
2019-10-18 13:20:12
社区用房产权归谁所有?请政府部门公示!
顶+1
踩+1
回复
-
lyd_nym84b
2019-10-18 13:16:47
在小区里不太合理
顶+1
踩+1
回复
-
网友519475
2019-10-18 13:05:32
建个充电桩,左签字右签字,今调查明调查,社区办的社会公共事务,铲除居民家门口绿地,开到居民楼里了,怎么没见调查?这和私闯民宅有什么两样?
顶+1
踩+1
回复
-
网友519475
2019-10-18 12:59:31
社区用房应该政府规划,不应该建在居民楼里吧!社区都进来了,政府部门难道不知道这个小区居民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吗?不知道没有房产证?没有充电桩吗?社区占用的房子是开发商盖的,钱是大家买房时候平摊到各户的吧?这难道也叫“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吗?
顶+1
踩+1
回复
-
莫问
2019-10-18 11:11:22
说到天边,都不合理,决策者你觉得你武断了吗?打个比方就像在你家楼下开了一间公司一样,你愿意吗?
顶+1
踩+1
回复
-
莫问
2019-10-18 10:45:57
办事处多少有点儿先斩后奏的意思,在未进行公示、未进行充分征求居民意见情况下,在居民楼设立办事机构,合理吗?等有人投诉的时候,再拿文件压制。
顶+1
踩+1
回复
-
河洛故城
2019-10-18 10:12:26
咋不弄个商用做为社区用房啥问题都解决了
顶+1
踩+1
回复
-
网友48327
2019-10-16 10:01:28
哈哈,操心人呀!
顶+1
踩+1
回复
尊敬的用户:
-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