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龙城10号楼消防验收时,要求2单元4-8楼北侧卧室窗户改为防火窗。而四楼未整改,目前仍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如何通过的消防验收?多次与消防部门联系,市消防大队说这属于涧西区消防支队的管辖,涧西区消防支队说这属于市消防大队的管辖,后市消防大队又解释说业务已于7月移交市住建委,经查该消防验收许可日期为2019年4月18日,上次发贴消防部门回复说,消防险收2019年4月已移交住建部门,让与住建部门联系,我们联系了住建部门,住建部门说移交时间为2019年7月且资料报送时间为2019年7月前的仍由消防部门负责。消防验收许可日期为4月,那么资料报送时间肯定是在2019年4月之前的,请消防部门回答问题,不要推卸责任。
像这样投诉多次仍得不到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是否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处理一下,百姓的呼声是否可以真正解决问题。
回复部门:消防救援支队 2019-10-18 12:30:48
亲爱的网友:对于您所追问的问题,我支队在验收结束以前,已督促开发商将问题整改完毕,至于之后住户私自更改防火窗,我支队没有对住户进行入户检查的权利。同时,由于现已将消防验收之类的职责移交住建部门,对于此类任意变更用途的行为,您应该向住建部门进行举报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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