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9月21日签订协议承诺退课,按每个人实际上课情况退剩余学费,又屡次拖欠算课时,以课时签到表丢了为由,拒绝算课时,每次询问负责人态度及其恶劣,我实际上课不到30节,让他按照30节算账后退给我,金额是7700,其他人上的久,应退金额4900,现在因为我本人上课次数较少,比其他人退的多,说不管我,想要钱就按别人少的金额退,让我去工商局告他,因为我现在跟他说话不回我,就给我说让我去工商告他,希望各位领导给予解决,谢谢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0-08 11:04:54
接消费者投诉后,立即指派涧西区局南昌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此事。经了解,诉求人在被诉方处购买瑜伽课,被诉方承诺可以退课,现一直推脱,诉求人遂在网上发帖投诉。经南昌所调查,诉求人是在西工区缴费办卡,根据属地管理,已告知诉求人向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诉求人表示认可。
经我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诉求人表示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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