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宜阳县水晶城的一名业主,2015年2月在水晶城售楼部购买一地下车位,但一直未交接使用,上月刚交接使用,但在物业办理交接手续时收据丢失,想去售楼部补办,并领取正规发票,售楼部工作人员说没有发票,我想问一下①这种只开收据没有发票属不属于逃税漏税,并且水晶城1、2期开发商重庆德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宜阳分公司已经撤离,3期项目卖给其他公司,德杰地产是外地公司,只留1名工作人员在办证,如果车位以后有什么问题,没有正规发票,只有他们公司承认的收据,权益怎么维护?②交接车位后发现车位柱子占用车位30公分,原本250公分的车位只剩220公分,而设计图则是柱子后留有空间,造成停车很不方便,车停下好后离右侧车很近,副驾驶车门都无法正常打开,我找售楼部人员,也没有给出解决方法;③车位设置不合理,根据《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两柱子之间三个车位最少1.6米*3+1.2米(两次之间距离)*2+0.3(车与柱子之间距离)*2=7.8米,而现在三个车位则共7.2米,设计图上最北侧过道是双向的,最少5-6米,现在则变成单向,也没达到标准,请有关部门核实;④开发商车位晚交付3个月,未作出说明,也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请查明核实,如需协商请联系我,可以当面对质协商。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9-09-27 10:50:4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诉求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经调查,该公司出售水晶城项目地下车位收取的费用已按规定纳税,发票可以开。
(该地下车位仅有使用权,无法办理产权,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已写明。)
宜阳县国税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