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9-09-12 10: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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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洛阳市深化完善规范解决改制医院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恢复公益属性实施方案》(洛规遗2019、1号)文件中实施步骤的第五条规定“返还职工出资和发放补偿。市财政资金拨付后,市第三人民医院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监督下,组织返还职工出资额和发放补偿,并收回原参加改制职工(含期间退休职工)已领取的经济补偿金,逾期不还者,按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执行。”第三人民医院是按照文件规定落实和执行。医院相关领导和部门也多次当面向职工解释,不存在无人解答情况。院方表示会要求相关科室继续解答职工疑问。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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