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旅旅行社延安路门市部不履行合同义务,欺诈消费。我父母通过该旅行社购买2019年7月27号去俄罗斯旅行团,并签署合同。后母亲突发疾病无法前往,26号通知旅行社工作人员实在不能去了。最初告知所交的16800元都不能退了,后来咨询律师后交涉同意每人退升团的1800元,但根据合同约定,提前一天退团扣除团费的60%,也就是退还40%,经多次沟通并通过洛阳市工商局12315调解,该公司一位负责人韩总,拒不按合同执行,说肯定不能40%,相告就去告。老人攒点退休金不易,恳请主管部门为民做主
回复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09-11 08: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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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66612301、6431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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