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9-03 10:17:27
接消费者投诉后,涧西区局立即指派安徽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此事。经了解,诉求人在被诉方处办有健身卡,被诉方称可以退,现又不退,诉求人遂在网上发帖投诉。经安徽所调解,双方签有书面协议,故被诉方不同意退款。工作人员就此事多次与该店店长沟通,双方未达成一致。已建议诉求人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经我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诉求人表示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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