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如果无法辨别这商品啥牌子,啥商标,那么该厂既然在您的管辖范围,能否给核查一下这是哪哥商标和那个厂产的?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8-26 16:46:53
您好,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章商标使用的管理第六十三条: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包括和®,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如您有其他商标方面的疑问,可咨询洛阳市市民之家商标窗口,电话63963919。您反映的生产厂家问题,现答复如下:
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前8位再加上4位产品编码及1位检验码组成13位商品条码,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第76号令)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第五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商品条码必须按照本办法核准注册,获得厂商识别代码),经调查了解,河南洛阳炘源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其生产、销售的产品热融进去的条形码,不是该公司的厂商识别代码,而是公司内部在生产过程中为便于管理产品而设置的一个条码,不作为厂商识别代码。
关于你对此纠纷的相关民事诉讼,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对此进行了终身判决,[民事判决书(2018)豫03 民终2897)],根据《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第51号令)第十三条 [对下列申诉,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处理的决定:(一)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的规定, 我局决定不予受理,建议你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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