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我所在的小区为经济适用房,交房后因故未能及时装修入住,时长2年,作为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毛坯房,未享受物业所带来的服务,物业收取物业费是否应在原有基础上进行适当减免?减免比例是多少?今年预计12月入住,物业费怎么收取?
物业费 入住 减免 收取 物业 毛坯房 时长 空置 因故 交房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9-08-21 09:51:07
网友你好: 经济适用房没有空置优惠政策。建设经适房是国家为解决住房困难群众而推出的惠民举措,空置不符合国家政策。物业费的缴纳应按公示价格,自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次月起缴纳。 市发改委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