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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儿童出去游玩免票政策咨询

    我市各县(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或政府指导价的游览参观点,12周岁(含12周岁)以下或身高1.4米(含1.4米)以下实行免票。请问能否给一个我市3A级以上景区,政府定价管理或政府指导价的景点清单,以便更好的了解景区是否免票

    网友143542 2019-08-12 评论0 浏览1142 编号 20190812093755306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旅游)]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旅游) 2019-08-12 09:44:07

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旅游的关注!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少年儿童游览参观点门票优惠政策的通知》是发改委制定,价格主管部门监管,此问题已经超出我委职能范围,请向相关部门咨询,谢谢!
       另,根据《洛阳网》2019-05-16 13:07 报道请您参考:
《儿童免票不再只看身高!洛阳这些景区免票新标准公布》

  今日,洛报融媒从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独家获悉,自今年6月1日起,我市各县(市)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或政府指导价的游览参观点,对少年儿童门票价格优惠标准将实行新政策,具体为:12周岁(含12周岁)以下或身高1.4米(含1.4米)以下实行免票。且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对少年儿童制定门票优惠政策。

  “此次调整最主要的是从年龄层面放宽儿童身高限制,此前多数景区为1.4米以下免票,但此次调整后,如果您的孩子不满12周岁(含12周岁),但身高却超过1.4米,那么以后在我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出示孩子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是可以享受免费的。”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说,此次调整主要针对我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也就是说民营的、私人的游览参观点不在此次调整范围。


  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旅游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市游览参观点的基础服务设施建设进度加快,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景区品位和信誉度得到进一步提升。但门票价格优惠在贯彻执行中还存在少年儿童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效果。

  该负责人说,新政策明确规定,少年儿童入园时需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游览参观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或变相执行优惠政策。此外还对各游览参观点做出规范,要求健全完善明码标价制度,在售票点醒目位置公示优惠的范围和幅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管理落实,规范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洛阳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其他群体门票价格优惠政策仍按此前的洛发改收费〔2015〕3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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