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9日,我因感觉胸口疼到河科大一附院心内科申医生处就诊,在明确告知其我已怀孕的情况下,并且在诊疗过程中,申医生还问我孕期反应是否过去,能否吃下饭的情况下,给我开了放射检查。并且,检查单子上面的病史一栏,明确注明了:末次月经4.28,胎儿情况。结果还好放射科的一位年轻女大夫心细,问了一句我有没有怀孕,我说有啊我跟医生说过了,女孩说你快出去啊这里面有辐射不能做的,我还说医生给我开的,结果又出来一位男士医生,拉住我明确告知我:怀孕绝对不能做放射检查,一旦做了孩子绝对不能要;并且其本科室人员在接触过射线后都要至少3-6个月不能怀孕的。我回去问申医生,她居然反问我谁说不能做,还说人家在放射科的工作人员都不要孩子了吗?我已经怀孕14周,如果不是放射科大夫负责细心,问我一句,我这做的可不是流产了,是引产,是医疗事故!这是医护人员是申医生无良无德极其不负责任造成的。我一定要投诉她,并且要求回复到底如何处理她。并且我真心感谢且要求医院奖励8月9日上午在放射科一诊室工作的一位长发个子不高的年轻女医生,还有一位穿灰色短袖的男医生,挽救了河科大一附院的一起医疗事故,也挽救了我的身体,我的孩子,我所牵涉到的三个家庭。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9-08-12 11:46:23
网友您好:
经调查,诉求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对此医院接诊医生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接诊医生做出自我批评,被投诉医生深刻认识到自己工作不细心可能造成患者极大的痛苦,表示以后一定要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我委工作人员与诉求人电话联系,因医生工作疏忽造成患者就医不良感受表示歉意,我委责成科大一附院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流程,加强人员岗位职能教育培训,提高患者就医满意度。诉求人表示理解。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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