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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伊滨区伊水苑小区的住户,我们小区去年冬天已经由热力公司供暖,但是今年电费还是按照非供暖季8个月1440度的标准,超出部分按阶梯电价收费,超出640度以内按0.61元,超出640度后按0.86元。供暖季4个月每月补贴100度平价电。这个收费标准很不合理,夏季是用电高峰反而电量少,冬季有暖气根本不会用很多电。这个收费政策完全是强制性的,没有给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请相关部门了解一下,阶梯电价按照全年总用电量收费才比较合理,或者让用户选择按哪种标准收费。
收费 阶梯 供暖 电价 超出 用电量 标准 小区 用户 伊滨区
回复部门:供电公司 2019-08-01 10:56:07
网友您好: 经核实,伊水苑小区属非集中供暖小区,非集中供暖区阶梯电价是由发改委针对非集中供暖区域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推出的优惠政策,每年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期间每月多100度的平价电,并且没有第三阶电价。非集中供暖小区的执行范围是由发改委统一下发文件,供电公司按照文件执行,如有新政策我们将积极配合执行。感谢您对电力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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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488257 2019-08-01 11:43:56
即使是非集中供暖小区,也应让用户选择用哪种收费方式,而不是单方面安排。而且本小区去年已经集中供暖,为什么是非集中供暖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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