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2019年1月,位于洛阳伊滨区玉泉街9号院的月明湾小区,雅居物业未经业主同意,破坏围栏,开小门,让区内装修住户将装修垃圾,堆放在小区外空置的长约二十米、宽约十米的平台上。至今半年多,未清理过,面积逐渐扩大。7月中旬以来,开始向平台下方倾倒,平台下离平台上约一人多高,垃圾倒下去后,根本不打算清理。
问题一:未经业主同意破坏围栏,违反《物权法》,打过物业管理办电话,电话里说要处理,但是最终没有人管。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拨打12319说伊滨区不属于管辖范围,让拨打110。拨打110后,来过两个政府人员,了解情况后,就没人再管。
问题二:物业是收取了业主装修垃圾费用,但半年未清理过一次,多长时间应当清理?如果一直不清理,又向外扩展,与垃圾填埋还有区别吧?倾倒在平台下,如何清理?物业收费却不清理,灰砂飞扬影响靠近居民生活,哪个部门管理?
问题三:小区物业有权力,指定在区外堆放建筑垃圾吗?小区外的地属于政府已征地范围,目前空置,就成了垃圾场了吗?
雅居物业的违法行为,涉及到物业管理部门、建筑垃圾管理部门、以及安全保卫问题,因问题交叉,各部门都不管。110联动,第二次拨打,也说不属于管辖范围。
因为,前面投诉过,找过各部门,也找过物业。物业威胁说,投诉了就将垃极堆放在我们楼前所以不愿意公开举报。相关部门去现场就可以看到事实,一次次与我了解情况,我也配合了,也一起去了物业,最后呢,投诉举报的结果是,政府部门不作为,小区物业蛮横不讲理,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面临物业报复。
如此明显的违法行为,为什么洛阳就没有一个部门管。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19-07-26 15: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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