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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洛宁县农村低保䆘请的标准是什么?

    民政局公布审请低保的文件或标准让很多百姓白跑腿,还认为政府不公。把标准公布于众谁符合标准一清而楚。

    网友190271 2019-07-25 评论1 浏览7588 编号 20190725224819259 [洛宁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9-07-29 09:18:19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二章及《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民发〔2012〕220号文件规定,城乡低保办理程序如下:
一、申请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洛宁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9年我县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为每人每年4000元),且家庭财产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规定的家庭,可以由户主或家庭成员向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1、书面申请。申请内容:户主姓名、性别、户籍状况、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家庭人口、详细的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家庭财产状况、详细致贫原因等。
2、提供材料:                   
(1)申请书; 
(2)户籍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的学生证明等;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书、法院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丧偶证明;
(4)健康证明:①二代残疾证、②县级以上医疗部门住院病历等;
(5)收入证明;(家庭劳动年龄段成员的打工证明)
(6)家庭财产证明;(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
(7)消费证明;水费、电费、手机费、座机费、医疗费、高中以上学生费用;
(8)申请人在洛宁县农商银行开户的存折复印件。
申请人将上述材料完成后,直接向居住的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社会救助窗口提出申请。
二、审核
1、信息比对。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和按规定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后,首先要审查材料是否完整。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将补齐材料后再次申请;材料完整的,发给《申请低保家庭经济信息核查授权书》、《诚信承诺书》;和《申请城乡低保人员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呗按表》。申请人自愿填写后,将其家庭成员信息报县、市民政局进行家庭经济信息比对,信息比对有不符合规定信息的,直接停止申请资格;
2、入户调查。信息比对无不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在村委会的协助下,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入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表》。
3、,民主评议。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入户调查情况,乡镇政府在村委会的协助下,组织评议小组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和入户调查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评议。
4、公示。评议无异议的,在村(居)《民政信息公示栏》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并发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填好后,连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县民政局。
三、审批
民政局接到乡镇报来的材料后,要对30%的申请户进行入户抽查,对符合条件的,要批清享受人口、享受金额、起始时间,并在村《民政信息公示栏》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自批准之日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说明原因,通过乡镇政府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
四、资金发放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资金通过社会化发放,直接支付到特困人员提供的农商银行账户上。2019年,我县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一类300元、二类195元,三类165元。
五、动态管理
低保家庭每季度应将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及家庭财产变动情况向乡镇人民政府做以汇报,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将 低保家庭变动情况上报县民政局,民政局根据 低保家庭变化情况,确定增加、减少或停止救助。
  在全县开展脱贫攻坚战以来,县民政局已多次下发相关政策宣传册,并到村开展政策宣传工作,以后将加强对乡、村民政队伍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党和政策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洛宁县民政局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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