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7月14日在宜阳县中骏雍景湾售楼部,缴纳认筹金2万元,当时认筹楼号及楼层为16号楼1802。于2019年7月16日因不满意初选楼层,本人根据该楼盘置业顾问提供的剩余楼层信息,更换成16号楼2303。之后,置业顾问并没有更改我的楼层,后将16号楼2303认筹出。
认筹当天7月14号,售楼部充分营造了房源热卖的氛围,让意向者自然深陷其中。而后本人获知该楼盘开发商并未取得16号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让购房意向者缴纳认筹金。本人认筹当天置业顾问对于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一事一概不提,而且只给顾客展示样板间,不让看毛坯间,说是企业规定。欺骗大量意向者认筹,欺骗消费者权益,欺骗消费者知情权。
开发商营销手段违法在先,太过恶劣,政府三令五申打黑除恶,他们却顶风作案,欺诈百姓,为难百姓,非法大量认筹16号楼,侵吞我们的血汗钱。现因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想退本人全部认筹金,跟开发商置业顾问及项目营销经理人员沟通未果,开发商推脱不办,特恳请政府机关替百姓做主,帮百姓讨还公道,打击开发商违法犯罪,让开发商退还本人认筹金。
相信政府一定会还我们百姓一个青天白日。并且诚挚恳请政府及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继续净化房地产环境,严厉打击黑心开发商。恳请政府替百姓讨还公道,让百姓买放心房,住放心家,享太平洛阳!同时也劝告其他购房意向者,一定要小心谨慎,切勿上当受骗。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9-07-22 18:14:24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将情况回复如下:经工作人员调解,您要求的退还认筹金,现在已经在办理退款手续。
宜阳县住建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