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洛龙区开元壹号空置房如何交物业费?

    发改委领导您好:

    之前反应过,在开元壹号有一套房子,空置。怎么收物业费的问题,回复是:空置房收费按照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当时和小区物业是有约定的,按小区规定空置时间必须超过一年才可办理。填写了空置房申请表,空置时间一年,当时需要多签几年。此表的“注意”这一栏明确指出空置到期后,业主继续空置,可以重新办理空置房申请。空置期间,物业费按照应收费金额的80%收取。当时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标准是70%(本人咨询过律师)我说为什么是80%经理说,第二年空置房申请是按照物业费70%第三年是60%这个是国家规定。他说的这些,我有所了解,全国各省这方面的收费不统一,有些区别,有的是70%,有的60%,当时我是按照物业费的80%交的期限是一年。我个人认为这个空置房的申请就是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双方的合同约定。空置第二年交物业费的时候,经理说空置房申请被国家强制取消了。不能续签了,我个人认为,是空置房优惠比例条款取消了,不是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双方合同约定的取消吧。当时的空置房申请表,并没有明确指出,限制空置房申请的时间期限,和到期后不能再申请。这些情况和物业经理讲了,他说我说的他听都没听说过,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l197761 2019-07-15 评论3 浏览8910 编号 20190715095429268 [发改委]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9-07-15 17:48:29

网友你好: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豫政[2015]35号)规定,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即非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价格不再经由物价部门审批。空置房收费按照物业公司公示价格执行。

感谢你对我委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实行市场调节价,定价规则也是有政府引导和干预的,不是放任不管的吧,市里的物业费管理规定应该还是适用的,比如依法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也应当遵守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药价管理的规定,制定和标明药品零售价格。答复的还是无所作为啊。

    +1 +1 回复

  • 空置房不应该少收费,会扰乱整个小区其他居民心理和社会秩序。

    +1 +1 回复

  • 到处都是这种现状,没人管,怎么解决?

    +1 +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