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9-07-01 11:13:42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医疗救助的对象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建国前入党的无公职老党员。是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补助。您父亲的条件不符合医疗救助的规定。另外根据您反应的情况,您父亲可以办理新农合重大疾病门诊,该项政策报销无起付线,按80%比例报销,可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其办理程序为:诊治医院开重大疾病门诊认定表,到宜阳县行政服务大厅新农合窗口加章即可。行政服务大厅新农合窗口电话:688227821。
宜阳县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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