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6月21日在景华路预交燃气开口费,缴费之前业务人员介绍,开口费3100元,赠送一个灶台;安装物料费200,包含室内燃气软管,并未提及任何相关保险费用。缴费完成后开发票只有3100元,问另外200元去哪了,给了一张200元的保险单子,说是一年的保险费用,买保险赠送安装物料,且在保险订单上并没有任何体现安装物料费项目,如果不买保险,软管安装物料都需要自己给安装师傅缴费200。且拒不提供保险收费发票,说是燃气表开通以后保险才算生效,才能开发票。
我想问,为什么短短的一次开口费缴费,竟然出现两次捆绑销售的情况,虽然说3100缴费另送一个灶台,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收费3100再送一个无质量保证的杂牌灶台,还不如降低一些开口费用不送赠品,我们也不需要。
另外为什么必须买保险才送安装物料?我交的3100元开口费用不包含物料费用吗?为什么付款之前说200元是物料费用,索要发票的时候才告知是保险?
看到前面几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说保险需要客户自行选购,但是这样不告而取,蒙蔽客户,额外收费,不懂相关法律法规,不细看收费条款的,就被你们蒙混过去了!
需求:明确3100元是否包含安装物料费用(包括各种管子,软管,连通阀,燃气表),是否安装时需要额外支付给安装师傅费用,如不需要,请退还200元,本人自行办理保险业务。并解释为什么灶台捆绑销售。如果确实是买保险送物料,请开具200元保险发票,本人保留工商局投诉的权利。
回复部门:新奥华油燃气公司 2019-06-21 16: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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