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孩子不满一岁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合法吗?

    朋友的孩子不满一岁,昨天去洛龙区民政局办理离婚被告知孩子不满一周岁不能办理离婚手续。我能理解民政局是担心小夫妻行事草率,可是如果男方酗酒家暴不给孩子抚养费,妈妈也只能这样继续忍着吗?况且婚姻法里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希望洛龙区民政局能取消这个规则。

    网友546166 2019-06-20 评论0 浏览2912 编号 20190620092220679 [民政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9-06-21 11:39:46

网友: 您好!
    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一般来说,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是不能主动提出离婚的,但如果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也同意,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为其办理离婚登记。
    查询了解洛阳民政相关业务可登陆洛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www.lymzj.gov.cn,或关注洛阳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洛阳民政”。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洛阳市民政局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