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出售自己名下一套房屋,已与中介签署洛阳市存量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尚未与买家去银行进行面签。由于买家采用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房。我从中介处了解到待面签通过后,买家会将首付款存入资金监管账户,待房屋所有权过户给买家后,我能得到首付款,之后银行再付我尾款。如果卖家没有拿新的房产证去银行抵押,或者在房屋所有权过户给买家之后,买家因自身问题导致房产直接被法院查封的。我的尾款该如何保证?请教贵局,通过银行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卖家的尾款该如何保障,谢谢。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9-06-06 18:05:40
二手房买卖和抵押是一次申请并案办理,买方的不动产登记证和银行的权利证明同时办理。房管部门监管的是首付款,贷款部分由放款银行进行监管。工作人员已对诉求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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