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光合城小区里面最北边有一排地上车位,之前因为入住情况,对应的北二门一直封锁,近期刚开始通行,但物业却不让我们业主停车,还把一部分地上车位改为电动车充电棚,翻看一些资料显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同时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是业主共有,那为什么地上车位不让业主停也不让业主租,找物业询问,物业表示这个属于开发商,自己都地上车位没有管理权,同时咨询地下车位问题,物业表示要租可以,500元一个月,地下车位是物业来定价的吗?还这么贵,谁给物业的权利?现在就想咨询,小区内公摊面积的地上车位业主究竟能不能停?因我上班不能看手机,烦请电话联系回复时最好在下午四点半以后,或者周五联系,谢谢!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9-05-27 16:45:51
网友您好:
关于光合成小区改电动车充电棚,地下车位收费的问题。 据调查,原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经消防部门检查要求将充电桩迁移地上。关于地下停车场收费问题,经核实目前并未收费。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支持与监督。
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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