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涧西区 2019-05-15 10:02:17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涧西区城市名苑停车位租售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经我执法人员调查并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豫政[2015]35号)有关规定,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即物价部门不再审批非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收费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物业收费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执行。根据洛阳市洛发改【2018】3号《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的文件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涧西区市场监管局(价检)
尊敬的用户: